說明:
一、依據衛生福利部 107 年 11 月 29 日衛部護字第 1071461125 號函及臺南市政府 107 年 12 月 4 日府社家字第 1071358042 號函
辦理。
二、有關旨揭三類通報表係已整合原各類保護事件通報表,各通報表整合內含如下:
(一)兒少保護案件通報表:整合原兒童及少年保護及高風險家庭通報表、兒童及少年性剝削事件報告表。
(二)成人保護案件通報表:整合原家庭暴力事件通報表、老人保護事件通報表及身心障礙者保護事件通報表。
(三)性侵害案件通報表:原性侵害事件通報表。